美国移民签证种类及详细概述。都知道美国移民法规定,移民就是放弃原有国家的居住与国籍的权益。例如移民到美国,就是成为美国的公民,移民签证就是以移民 美国定居为目的的一种签证,一般须先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移民局经过严格的审核,给合格者签发一份“批准文件”,然后,申请人持该文件向美国驻外领事馆 申请移民签证。美国的移民签证有:
亲属移民,
婚姻移民,
职业移民,
目录A. 移民签证一.亲属移民二.婚姻移民三.职业移民B. 非移民签证A. 移民签证
一、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
美国公民的配偶。
此类移民申请,可由美国公民直接赞助海外的配偶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但依法,此外国配偶只取得附有条件的二年有效永久居留权。一般而言,当此二年有效的永 居居留到期日届满前90日,此美国公民必须签字证明其婚姻继续有效,并赞助申请解除上述的二年条件,使其外国配偶可顺利取得永久性的永久居留权。但外国配 偶若能证明因家暴等原因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二年时,亦可自行申请解除二年限制,以取得永久性居留权。
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
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
这类划归为最亲亲属,随到随办。
另一类是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婚姻移民
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
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美国公民可同时单独为您的孩子(美国公民的继子女)申请CR2/IR2签证,但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签证,只能等您入藉成为美国公民后,才能由您自己为孩子申请签证:
您与美国公民结婚时,孩子超过18岁。
申请时孩子超过21岁。
即CR1/IR1的优先类别,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K4。
申请,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后,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请K3。
是美国移民局考虑到CR1/IR1申请时间长,为了使夫妻尽快团聚,可以同时申请K3提前到美国团聚。
虽然必须先申请CR1/IR1,但K3与CR1/IR1是两个独立的 CASE,分别有各自的处理过程。如果CR1的速度与K3差不多,则CR1与K3合并,直接面签CR1,入境美国拿永久居留,否则可以先在美国驻广州总领 事馆面签K3,先到美国与配偶团聚,再选择在美国转身份获得永久居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