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票: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运人与旅客之间的运输契约的凭证,也是旅客乘机交运行李的凭证,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客票不得转让或涂改,经转让或涂改的客票无效。 客票有效期:普通票价的客票,无论是单程、来回程或环程,有效期为一年。特种票价的客票和有折扣的普通票价客票的有效期,按该票价的有关规定计算。 儿童票: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按成人全票价的75%付费,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成人全票价的10%付费,不单独占一座位。 定座:旅客乘国际航班,可根据有关规定向航空公司售票处或代理人预定,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应按航空公司规定的出票时限办理购票手续,如未在购票时限内购票,所定座位即被取消,已定妥国际、地区航班座位,包括联程座位的旅客如所定座位不利用时,应尽早向所定座的航空公司售票处或代理人提出取消座位。 座位再证实:已定妥续程或回程国际、地区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机地点停留72小时以上,应最迟在班机起飞前72小时对所定座位予以再证实,否则所定座位将自行取消,如在续程或回程地点停留时间在72小时以内,无需办理座位再证实。 退票: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请退票,可按规定办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地点办理。 2. 购买机场建设费 购买机场建设费已在购买机票的同时,一并支付。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线始发航班的旅客每人交付机场管理建设费人民币90元。免收机场管理建设费范围: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持外交护照的外交官。乘坐国内航班转乘国际航班的中转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管理建设费。因故已办理退机票手续的旅客,凭航空公司值班主任签字盖章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发票,办理退票手续。 3. 托运行李安全检查 托运行李安全检查地点:每个值机岛后都有一个开检室。 不准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旅客的交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内不得夹带易燃、爆炸、腐蚀、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质、磁性物质及其它危险物品,交运行李内不得装有货币、珠宝、金银制品、票证、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 4. 换登机牌、行李托运 值机值班主任柜台电话:东航:68335073 机场:68346048 值机信息调度室电话: 东航:68335009 计重免费行李额:在国际地区航线上(除中美、中加航线),按旅客票价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交运的行李额为:头等票价客票40公斤,公务票价客票30公斤,经济客票20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行李超重部分按超重公斤 X 经济舱全票价的1.5%收取行李逾重费。 计件免费行李额: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班上的行李运输,按旅客所购票票价等级,对每一全价票或半价票的旅客交运的免费行李额为:一张头等和公务票价,免费交运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经济和旅游折扣票价,免费交运的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但两件之和不得超过107英寸(273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23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45英寸(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手推车或婴儿手推车一辆。超过规定的件数及超过规定的最大体积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随身携带物品:持头等舱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票的旅客每人只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上述两项每件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 X 40 X 55厘米,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交运行李托运。 行李包装:随机交运的行李应有承受一定压力的包装,应封装完整,锁扣完善,捆扎牢固,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交运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接受或不负担损坏,破损责任。 5. 卫生检疫 办公地点:国际到达二楼西侧B3-204室、B3-205室 电话:68345634、68345642 为出境人员提供预防接种、健康检查、医疗服务、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出境、入境旅客有发烧、呕吐、腹泻、黄疸症状,应立即向卫生检疫报告。 出境、入境的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和物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尸体、骸骨等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出、入境。 6. 动植物检疫 国际到达行李提取大厅13-101室(8、9号行李转盘之间)电话:68345994 国际出发大厅北侧13-308室 电话:68345094 入境人员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应主动向海关或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 7.海关检查 业务接待室: 国际3.4米层14-207室(日间值班) 电话:68345824 国际到达14-103室 (夜间值班) 电话:68345946 海关申报台: 国际出发值机大厅入口处 8. 边防检查相关业务 签证室(公安)地点:国际到达二楼通道西侧B6-206室 电话:68346205 旅行证件:国际旅客在办理乘机及出境手续前,应办妥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等一切手续。旅客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应随身携带,不得放在交运行李中运输,由于旅客旅行证件不完备而受到的损失和支付的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但对于由此使承运人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旅客应当负责赔偿。 9. 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在乘机前,旅客及其行李(含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下列物品: 1) 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2) 管制刀具; 3) 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质; 4) 国家规定的其它禁运物品。 10. 候机及登机 旅客根据登机牌所显示的登机口号在相应的候机厅休息候机,听广播提示进行登机。 11.银行 浦东发展银行: 国际到达12-14号门之间; 国际出发候机长廊(三楼)日上免税店旁 中国银行: 国际出发大厅15-16号门之间 工商银行: 国际出发大厅15-16号门之间 中信实业银行: 国内出发大厅4-5号门之间 12.行李提取、查询及相关业务 行李查询地点:国际到达行李提取大厅南侧 行李查询电话:68335041(东航) 68345624(航服) 行李赔偿:托运行李如发生丢失、损坏或部分损坏,航空运输企业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20美元,如行李的价值低于20美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